人民网海南视窗海口12月23日电(记者 毛雷) 被告人陈某,因吸毒后不堪母亲的责骂,心生怨恨,用钢管将母亲打死。近日,海口中院依法对该案一审公开宣判。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3月11日凌晨,被告人陈某在海口市板桥路家中吸食毒品后准备休息时,被母亲林某兰(女,殁年72岁)责骂,陈某心生怨恨,遂拿起床边的钢管殴打林某兰的头部。在殴打的过程中,为了防止林某兰喊叫,陈某用被褥蒙住林某兰的头,用钢管继续击打林某兰的头部,致林某兰死亡。
陈某后换上一件红色的上衣,用换下的上衣擦掉地上的血迹,走出小区门口时还用衣服蒙着头。当日12时许,公安民警在海口市板桥路小巷内将身穿带血红色上衣的陈某抓获。被害人林某兰因被钝器作用于头面部致广泛性蛛网膜下腔出血死亡。
法院认为,陈某案发前主动吸食海洛因,吸食后因受到林某兰的责骂而持钢管将林某兰殴打致死,其应对主动吸食毒品后实施的致人死亡的犯罪行为承担完全刑事责任能力。被告人陈某无视国法,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予支持。被告人陈某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陈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据刑法规定判决被告人陈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通讯员胡坤坤)